随着科研经费改革进一步深化,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权逐渐扩大。
继去年8月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后,近期多个省市也发布相关政策文件确定了实施细则。
各地发布“大礼包”
作为科研队伍中的重要力量,科研人员尤其是青年阶段面临着独特的压力。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薛姝、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文霞等在《当前我国青年科研人员面临的主要压力分析》一文中写道,当前我国青年科研人员普遍面临较大的经费压力。主要表现在获得经费难度大、经费不充足和经费稳定性不够等方面。
例如,青年科研人员获得经费资助的难度较大,绝大多数青年科研人员表示获得科研经费资助不容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经费的竞争尤其激烈。
此外,文中指出,薪酬收入低给青年科研人员带来了较大压力,是青年科研人员考虑离职的主要影响因素。科技工作者调查数据显示,37.9%的青年科研人员反映压力大。在所有感觉压力大的科研人员中,38.8%的青年科研人员认为最大的压力来自经济收入。
面对这些问题,《若干意见》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等7个方面,提出25条改革政策和工作要求。例如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扩大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范围。
各地的具体实施细则也结合自身实际有所侧重。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提出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等要求。具体包括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重点工作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确定项目(课题)经费重点支持方向。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提出,在提高间接费用比例方面,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并推行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改革,允许省属科研院所在基本科研业务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单位科研奖励经费。围绕浙江省“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十四五”期间,全省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不低于15%。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完善科研人员奖励激励机制,包括落实基本科研业务费激励机制。在部分高等学校、省属科研院所开展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试点,所需资金从省级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中解决。允许试点单位从基本科研业务费中提取不超过30%作为奖励经费,由单位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河北还提出,要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激励政策:省属高校、科研院所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持有的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转化。
包干制怎么做
在《若干意见》中,扩大包干制范围是亮点之一。该意见提出,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在此之前,实施范围是“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中实施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
科研经费“包干制”作为一种手段,可以让基础研究活动中经费使用更为灵活,让科研人有更多自主权。
中科院院士王建宇曾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对于科研人员来说,目前竞争性的经费偏多,稳定支持的部分偏少,可以增加稳定支持的部分,让这些科研工作者有更多固定的科研支出。他表示,“科研经费包干制”受到科研人员的好评。“以前曾有‘要做课题组长,先要学会财务’的说法,现在国家出台了很多为科研人员减负的政策措施,应尽快将这些政策落地,为基础研究营造更加宽松自由的创新环境。”
重庆发布的关于征求《重庆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公告,明确提出根据每年的重点任务安排,确定部分科研项目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
具体来看,是在科研项目经费用途、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科研项目实施方面包干。比如,项目经费实行定额资助,取消项目预算编制,经费支出不设置科目限制和具体比例限制,与项目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据实开支。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制,对项目研发活动发生的相关支出据实开支报销。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将包干制的适用范围划定为2019~2021年度立项资助的省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以及粤桂联合基金面上项目,以及2022年度及以后立项资助的全部省基金项目。
广东对符合要求的项目,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资助。项目提交申请和任务书时无需编制明细费用科目预算。项目管理费由依托单位(承担单位)根据实际管理支出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
项目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其中数学、管理、软件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不超过60%。绩效支出纳入单位奖励性绩效单列管理,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调控基数。
一位申请过多个科研项目的双一流大学青年教师告诉记者,目前中央到地方关于科研经费的松绑政策越来越多,希望在实操流程能进一步改善,例如对科研人员的信任机制建立好之后,申请的流程、环节可能就会更少,投入在科研业务上的时间也会更加充裕。